权力是一面照妖镜

2020-08-03 10:02评论关闭Views: 105

linhuowang

获提名台湾“监察院长”后,陈菊宣布在立院通过后将退出民进党。蔡英文提名陈菊担任“监察院长”,尽管国民党杯葛、抗争,多数民意反对,但是民进党以“立法院”的优势,仍然强渡关山。陈菊在戒严时期面对国民党政府的威权统治而无所惧,这份胆识令人敬佩;但是在民进党全面执政、她自己成为权力核心之后,却对权位如此恋栈。英国公爵艾克顿(Lord Acton, 1834—1902)的名言“权力使人腐化,绝对权力绝对腐化”,民进党这些年来的作为似乎是最佳的诠释;以陈菊年轻时的英勇,对照有了权力以后的贪婪,“权力”俨然是一面照妖镜,一个人的品格操守,在“权力”面前完全现出原形!

1979年12月10日,当时的“党外人士”在高雄举行游行及演讲,主要的诉求是民主与自由、终结党禁和戒严,引爆警民冲突,这就是影响台湾民主进程最重要的“美丽岛事件”。施明德、黄信介、林义雄、吕秀莲、陈菊、张俊宏、姚嘉文、林弘宣等首要分子先后遭到逮捕并判刑,其中施明德被判无期徒刑,陈菊则是有期徒刑12年。

陈菊当年29岁,因为“美丽岛事件”以叛乱罪被起诉。当时叛乱罪是唯一死刑,最后陈菊坐了6年牢。她在狱中写下遗书,遗书的对象不是家人,而是台湾人民,她希望自己的牺牲能为台湾带来自由、民主。所以如果说当年的陈菊是“民主斗士”,绝非溢美之词。她出狱后,随着台湾社会的民主化,以及民进党的壮大,“坐过牢”成为政治人物的无上光环,所以陈菊的从政之路一帆风顺。她担任过台北市社会局长、高雄市社会局长、劳委会主委、高雄市长、“总统”府秘书长,多年来高官厚禄、位高权重。然而有了权力以后的陈菊,对台湾的民主发展有加分吗?从这次她担任“监察院长”一职来看,当日的“民主斗士”反而变成了“民主杀手”。

民主政治最重要的逻辑之一就是“分权”,不管三权分立的美国,或“中华民国宪法”的五权分立,基本的精神就是要让权力之间彼此制衡,不让大权独揽,以免独裁者假借“形式”民主而“实质”独裁。“监察院”监督的对象是公务人员和行政机关,“监察院长”超然公正是最起码的条件,但是以陈菊涉入的政党利益如此之深,她能超然公正职司监察的责任吗?如果陈菊真正关心的是“民主”,她就不应该接掌“监察院”,因为从“民主”的角度来看,她完全不适任。

陈菊为什么不适任“监察院长”,她自己心知肚明,否则不必在提名后,就公开宣示退出民进党;然而没有人会相信她注销民进党党籍,就会摇身一变为成色十足的公正客观人士。更何况陈菊在高雄市长任内,曾经出现疑似弊案,像“庆富案”“高雄气爆善款滥用案”,由于这些案件,陈菊本身应该是“监察委员”调查的对象;她担任“监察院长”,就是球员兼裁判,接受这样职位的她,关心的是台湾的民主吗?此外,陈菊从政以来,善于布建人脉,所以目前政府机关中有许多的“陈菊帮”,陈菊担任“监察院长”,她的这些党羽将高枕无忧、肆无忌惮,这样是促进民主进步,还是伤害民主?

民主政治的制度设计强调“监督制衡” (check and balance),因为民主政治基本上就是对“权力”不信任,所以“分权”背后的逻辑就是要权力之间彼此制衡,防止权力的腐化。苏贞昌不敢反对陈菊的任命案,只能说民进党一向支持三权分立,言下之意陈菊反正也当不了多久。但是这种说法反而凸显苏贞昌的民主常识有待加强,陈菊不适格是一回事,废“监察院”则是另一回事,把五权分立变成三权分立就比较民主吗?

严格说,英美并不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因为它们的“立法权”是两院制,美国有参议院和众议院,英国有上议院和下议院。如果再加上媒体独立于政治之外成为实质的“第四权”,英美的三权分立其实是另类的五权分立。如果将来民进党主导“修宪”废掉“考监两院”,“立法院”的权力大增,那么一个没有“两院制”的立法权,就是少了一个制衡的单位,“立法委员”的权力将更容易腐化,这是民主进步吗?所以陈菊以“担任最后一任‘监察院长’”为口号,想要用“民主”掩饰自己对权力的贪婪、合理化自己的行为,其实她当“监察院长”不但无助于台湾的民主发展,反而对“民主”是一种羞辱。

所有了解民主政治的人都同意,良好的民主政治依赖的是制度的设计、人民的素养。对全体台湾人民而言,最重要的不是哪一个政党执政,而是民主的价值是否越来越巩固;可惜的是,民进党全面执政以后的种种作为,党派的利益高于人民的利益,用人不是“唯才”,而是“唯派系、颜色是从”,腐化的迹象越趋明显。陈菊很清楚,“监察院”是民主政治“监督制衡”中重要的一环,这一环要产生“民主”进步的效果,对院长的操守品格要求高于其它政治职位,需要“公正客观”“高风亮节”的人来担任,所以由陈菊这样涉入政党、派系利益如此深的人担任院长,不但毁了自己“民主斗士”的美名,也阻碍台湾的民主进步。

根据偏绿政党时代力量在6月24日公布的民调显示,52.4%民调认为陈菊不能发挥撤查弊案的职权,即使是民进党的支持者也有26.9%反对她担任“监察院长”。一个过往如此关心台湾民主的人,为什么在多数民意反对下还不放手?“民主”不就是以人民的意见为主要的依归吗?除了“权力”的饥渴之外,实在没有更好的理由。

陈菊在面对反对声音时表示,她在威权时代都不害怕,现在面对恶意的抺黑也绝不退缩。这是开民主倒车的说法,民主社会的政治人物用这种方式回应挑战,根本就是蔑视“民主”;因为在真正民主的地方,官员接受批评、质疑,天经地义,如果自己清白,就不怕别人指责;心中有鬼,才会把所有的批评当成抺黑。相反的,一个可能是弊案嫌疑人的人跑去当弊案调查的主导者,不对她产生质疑的人才是昧着良心!

至于陈菊说威权时代就敢挑战权威,现在她绝不退缩,这更可笑。她现在是拥有权力的一方,当然不会害怕,该感到害怕的反而是她的反对者,因为他们无权无势却要挑战权力如此庞大的她的政党。“绝不退缩”可笑的地方更在于它暴露了陈菊的政治智慧低劣而不自知,因为这句话等于公然告诉社会大众:“这个职位老娘要定了,绝不退让。”为什么“监察院长”非她不可?这不是权力的贪婪,什么才是?

威权时代的陈菊值得佩服,但享尽各种权力还不知足的陈菊则令人瞧不起;政治人物上场风光,但下场的身段才可以看出“格调”。“权力”是一面照妖镜,伪善的人在“权力”面前,贪婪无所遁形!
作者:林火旺 系台大哲学系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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