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将造成两岸谈判寸步难行

2016-05-11 17:03评论关闭Views: 60

近来民进党将两国论版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修正为党版的《两岸订定协议监督条例草案》,自认已对大陆释出极大的善意;接着,藉华府举行核安全峰会之便,美方在习奥委会抛出“希望看到两岸和平稳定的进展持续下去”,民进党却将之解读为“美方在给大陆压力”。种种迹象显示,蔡英文面对中共明示对台政策的底线——“九二共识”与“两岸同属一中”,依然“自我感觉良好”、毫无务实调整之可能性,真是印证了蔡英文自己说过的话“装睡的人、永远叫不醒”!

民进党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终于出炉,定名为《两岸订定协议监督条例草案》,既回避使用“两国论”的争议性用辞,在协议未签署阶段,纳入“国家安全审查”机制,也调整了而未对谈判人员课以刑责。

然而,条例草案内容原先包含“立院”“限期审查”及审查逾期未完成将“自动生效”的设计,反对团体与政党直批如同“张庆忠条款”、“地雷区”,使得民进党团重新决议,将未于限定时间内完成审查者,由“立院”“视为同意”,改为“应由立院院会议决”。

尽管如此,民进党版的该条例草案仍难掩其盲点与困境,如下三点。

首先是该条例强调“立院”强力监督,首重公开透明,将造成“立院”专横及谈判“全都露”的后果。该条例草案明定谈判前、谈判中与谈判后等三阶段都须经“立院”公开透明的审查,就谈判的理论与经验而言,等于把谈判筹码全摊在阳光下,根本就不利于谈判的务实进行。更何况,该条例草案极大化“立院”对于两岸谈判的参与程度,根本就逾越了“立院”应有的主导界线,堪称可视为“立院专横”的地步,为举世所罕见。

其次则是形式上名为从严监督,实则“反中”、“排中”意识浓厚,将造成大陆无意愿谈判的结果。该条例草案在三阶段都设下层层“举世无双”的关卡,等同于在谈判前、中、后三阶段都要进入“立院”监督及公民参与之机制,而且审议时采取逐条审议、逐条表决,堪称是史上最严苛的条例;对大陆而言,民进党此举的目的在于以人为的手段为两岸谈判制造障碍,不仅严重违反谈判惯例,一旦通过并生效,将使两岸洽签协议面临冗长的程序,浪费社会资源,延宕两岸合作进程,尤其严重的是将使两岸谈判寸步难行,不仅将使大陆根本就不想再与台湾谈判,若将民进党版改称之为“两岸不协议条例”,也并不为过。可见对大陆释出善意并非民进党版条例的主要考虑,更何况大陆也普遍不认为民进党版是对大陆的善意。

第三则是民进党版与现在的“行政院”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并无实质的不同,民进党必须为“昨非今是”的大转弯,公开向社会大众道歉。过去国民党在“立院”力推服贸协议与两岸监督条例草案,民进党团强力杯葛与阻挠,为何现在面临即将执政就“大转弯”向国民党以前提的“行政院”版的两岸监督条例靠拢?难道以前是为反对而反对?现在是换了位子就换了脑袋!尤其该条例草案对已签署的协议可采“逐条审议、全案表决”,虽替服贸协议在“立院”冰冻的困境开了一个小门,但却也暴露民进党往昔在“立院”杯葛服贸协议,完全是无理取闹。

最后则是民进党刻意片面解读美方在习奥委会的谈话,等同悖离事实、“自我安慰”“永远唤不醒”。其实,美方前述的发言主旨在期盼即将上台的蔡英文能“马规蔡随”,只是民进党将美方所提“鼓励北京和台北持续努力”,片面解读为“美国是鼓励两岸”,并非只给蔡英文压力,又强调两岸现状必须共同维持,等于拉大陆一起分担责任。尤其重要的是习近平对奥巴马强调“九二共识”的重要性,是希望华府能将“九二共识”与8年来的两岸和平发展连在一起,并且能给蔡英文与民进党一些压力。然而,蔡英文与民进党可能还会把习奥委会发出的对台信号,偏差解读为蔡仅须用去年访美的讲话版本,只重申维持两岸现状及依中华民国宪政体制与宪法,作为“520”演说的根基即可,不需要正面承认“九二共识”与“两岸同属一中”,即可以勉强过关,其实这是误判情势。

总之,由于蔡英文经常可以政策反复“概括承受”,如果监督条例都可以由“两国”转弯成“两岸”、“自动生效条款”也可改为“送院会议决”,则蔡英文“520”演说从不承认到承认“九二共识”,应该也不难吧?!

作者系台湾淡江大学大陆研究所教授 潘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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