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与地震的相处之道

2016-05-11 15:55评论关闭Views: 130

日本是一个善于学习的国家。在承受地震所带来的巨大打击的同时,他们也逐渐地学会了与地震的相处之道。所以日本也许是受地震之灾最严重的国家,但同时也是最清楚如何应对地震的国家。

首先,在法律法规的建立方面,日本先后制定了《灾害对策基本法》《大规模地震对策特别措施法》《灾难救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发生灾害后应采取的程序和对策。这方面的巨大进展主要就是因為在阪神大地震中,日本的救援以及各项对应措施出现极大的问题。阪神大地震发生整整2两小时之后,时任首相村山富市才接到报告,而内阁会议结束时神户已然是一片火海。此外,自卫队的动员也是发生在地震7小时之后,无疑错过了救援的最佳时机,而大型救灾设备在震后三天才获批投入。

痛定思痛的日本人不得不从根本上对防灾体系进行改进。1995年后,日本对法律法规大幅修改,形成涵盖灾害全过程的法律体系。此外还设置了中央级别的防灾机构,通过修改《内阁法》提高首相危机时的管理权力。1996年,日本对《防卫大纲》作出调整,重点加强了灾害应对能力,除了建立近3000人的常备救灾部队之外,还规定灾害时防卫省长官可直接派出救灾部队。

其次,日本建立了一整套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运输体系,确保灾民在灾后能及时获取必要的救灾物资。日本在各地都建立了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或储备点,储备帐篷、被褥、发电机及燃料、手电和食品等应急物资,保证灾情发生时可以及时就地发放,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此外,政府鼓励每个家庭在家中储备救灾物资,存放能够维持一家人三天到一周的饮用水和食品。

另外,日本的房屋建筑都制定了极高的抗震标准。日本的《建筑设计基准法》颁布於1950年,之后几经修改,其中比较著名的有1971年的修正。据阪神大地震后的统计显示,这次地震中受损建筑大部分都建于1971年前,而1981年后建造的房屋几乎完好无损。这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建筑基準法》1971年修正令强化了钢筋混凝土柱的带筋间隔距离,而1981年则全面实行“新抗震设计法”,引入了多个方面的新规定。此后,日本在1996年、2000年、2005年和2006年四次修改《建筑基準法》,将建筑物的抗震标准一再提高。

最后还有一条不得不提的就是,日本民众较强的防灾意识和丰富的防灾知识。日本政府於1960年将每年9月1日定為防灾日,之所以定為9月1日就是因為前文所提关东大地震发生在这一天。防灾日的这天日本各个单位都会举行各种防灾演习,以提高救援部门应急反应能力和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日本从小学开始就会定期举行防震演习,教育孩子们一旦发生地震不要慌乱,要保护好头部,从容有序躲避等知识。进入社会后也时常开办一些防灾救灾展览和研讨会。许多地方都有专门的地震防灾中心,长期宣传和普及地震相关常识,并由专业人员传授正确的急救和自救方法。这也就是哪怕发生像东日本大地震那样的9级地震,日本的灾民也表现得有条不紊的原因之一。

熊本地震虽然其规模接近阪神大地震的水平,但到笔者截稿為止,并没有收到太大规模的人员伤亡报告,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进步和了不起的成就。中国也是地震多发国家,邻国与地震相处之道有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之处。

本刊特约记者 周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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