舶来商业模式在香港为何多败?

2021-09-13 12:24评论关闭Views: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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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美食车先导计划于2017年推出,惟计划成效一直不佳,以致局方透露计划或于明年届满后结束,即美食车在5岁生日时将会寿终正寝。其实,类似的舶来商业模式,岂止美食车因水土不服而短命夭折?美食车只是众多失败个案的其中之一。个中反映的,是我们不能把外来之物全盘照搬,也不应盲目眷恋外来之物。

 

 

美食车寿终正寝,因食店供应充裕方便

美食车为何在外地非常成功,在香港则失败收场?一个凌驾原因足以解释:彼方每每是“美食沙漠”,由于店铺供应极少,所以可流动的美食车便满足了一时的果腹需要;至于香港,城市化程度在世界首屈一指,市民很容易就可找到食肆或便利店,故根本没有多大的美食车生存空间。这就是香港与其他地方的最大分别。

事实上,香港美食车不是全部失败,一些营运场地的生意一直不错,好像迪斯尼乐园外之类——无疑,相关地点正正俱为“美食沙漠”,市民不易在附近购得食物,又或所提供的选择比较昂贵。反之,其他处于闹市的营运场地,则长期经营困难,政府资料并指,即使近月香港放宽了抗疫措施,市面经济活动好大程度复常,但12个指定营运场地中,只得5辆美食车保持营运。

对于美食车的政策设计,例如应否限定只准出售具特色食品、不准售卖鱼旦、烧卖等常见货色,以及政府宣传与指示牌是否充足等等,其实一切都无关宏旨,关键乃是最基本的供求关系。当香港食店林立、随手可及,供应相关充裕,又哪来空间容纳美食车?当然,特色食品可归类为特殊供应,在特殊供应有限之下或可刺激特殊需求;可是,特色不等于出色,尤其是其他食店亦可提供特殊食品供应——当市民及游客对此特殊供应的新鲜热情退却,美食车的特殊性亦势必会消失殆尽,任凭当局如何出钱出力推广都于事无补。在事倍功半、效益低下的前提下,政府实无必要再政策倾斜于此,美食车寿终正寝份属理所当然。这诚非政府决定,而是市场用脚步投票的结果。

 

 

共享单车销声匿迹,因人车争路插针难入

一度如雨后春笋遍布全港的共享单车,今日几已销声匿迹,乃另一个被市场唾弃的舶来商业模式。

同样先问一个问题:为何其他地方的共享单车可行,在香港却不可行呢?因为,彼方的公共交通系统不及香港方便,亦不似香港人车争路问题严重,故有空间让共享单车作为“最后一公里”的代步工具。

在中环、尖沙咀等闹市,到其他工商业区、住宅区,不单已有大量公共交通可选可达,绝大多数车站都设在目的地附近几分钟路程,根本没有多少“最后一公里”问题需要解决。而在狭窄的行车道与行人道里,尽可容纳一两辆单车穿梭往来,但若然单车大规模普及起来,难道不会造成混乱以至增加意外风险?甚至乎,要想在插针难入的市区扩阔路面,也不宜优先用来开辟单车径,而应用诸加阔行车道或行人道。除非乡郊地段,香港才有闲余奢侈地多建作娱乐用途的单车径。

有声音指,共享单车在港未有政策配合,所以注定失败;同上面道理一致,这非政策问题,而是香港根本没有发展共享单车的条件。可以说,如果当日港府顺从相关声音,在闹市里大举开辟单车径及单车泊位之类,时至今日,难道共享单车又可扭转厄运?抑或是,相关建设都沦为垃圾无用?美食车之黯淡落幕,或是共享单车一个写照。

 

 

共享汽车违法变质,可行合法出路只有一条

共享汽车推出之初,初衷是容许车主将空闲的座位以至整辆汽车出租,从而用尽闲置的汽车资源;现在,共享汽车的概念已名存实亡,在全球各地都成为了电召出租车的代名词。

共享汽车在港算是同类舶来商业模式中,最成功的一个。不过,一来相关模式已跟初衷不符,二来跟其他不少地方一样乃是违法行为。事实上,以牌照方式规管出租车,特别是限制出租车的数目,从而减轻行车道的流量与负荷,乃是国际惯常做法,特别是交通本就十分挤塞、锐意限制汽车增长的地方。

这又是一个跟西方的明显不同,因彼岸的城市及交通密度普遍较低,人们亦不容易在街上找到出租车,故变质版的共享汽车在满足市场需要之余,又不会对交通系统构成太大问题。可是,不问可知,在港则是另一回事,这也是港府至今仍未容许相关模式合法化的原因。唯一可行兼合法的出路,乃将网上叫车甚至其演算化模式,套用到现行的出租车或其他交通工具上,这对全港来说皆乐见其成。

 

 

共享住家同样变质,住宅地抑或商住地?

共享住家的问题亦然。共享住家也经历了演化之变,最初是将业主的闲置个别房间出租,现在则很大程度成为旅馆及酒店的网上销售推广途径。在西方,由于人均住屋面积较大,一个单位动辄有好几个房间空置,所以有条件将房间放租;然而,当香港人自己都嫌生活空间不够,不少市民还不得不蜗居一隅,共享住家的概念又哪适用于香港呢?

当然,社会上总有人住大屋,并因此有条件把空置房间放租;问题是,跟共享单车、共享汽车涉及资源分配类同,若然共享住家在港大行其道,则房屋及土地资源就会变相向旅客倾斜,而非优先照顾本地人的住屋需要了。正当本港的土地规划,已优先拨作兴建住宅而非酒店或者商厦,为何却可容纳共享住家将住宅空间拨作旅业用途?共享之谓,乃建基于闲置资源,继而有条件将资源改作其他用途;当香港并无太多行人道、行车道,以及土地房屋等资源,相关西方模式岂不会加剧我们的资源错配问题?

 

 

共享办公室适合香港,降低创业成功与门坎

共享办公室的概念,倒是颇适合香港环境。一来,共享办公室的初衷从来未变,皆围绕将一个办公室分拆予多个创业者使用。二来,香港创业之所以不太盛行,租金高昂绝对是一大阻力,而共享办公室正可减轻相关成本,又可纾缓香港商业楼面供应不足之窘。在港府亟欲推动创科发展及创新精神下,共享办公室堪称是个天作之合。

然而,共享办公室只解决了成本项问题,香港创业精神一直不高,还有一大原因是市场太过狭小,以致所获盈利难以抵偿租金开支。因此,共享办公室要成功的话,政策上还要帮助创业者开拓市场,特别是开拓内地市场。否则,任凭共享办公室租金如何之低(事实现在也不算很低),当收入受累市场太窄而不够的话,香港创业家精神始终难以提振。

 

 

电子消费券是好,惟市民消费模式难改变

创科是世界及香港未来的必然增长极,其中一块不可或缺的拼图,乃是电子消费。为了刺激消费、纾减民困,预算案提出的电子消费券终于暑假派发,相关政策便被视为兼具推动电子消费之效。

毫无疑问,措施必然有利电子消费的普及化,惟最终效果则恐受累政治因素而大打折扣。何出此言?所谓推动电子消费,重点乃通过诱因来改变人们消费模式;可是,政治因素却令措施改变初衷,理由是应更多照顾市民原有消费模式。因此,经过数月磋商,电子消费券的设计被修改至更有利八达通,而非鼓励市民转投其他电子货币包;例如消费券放宽至可以用于乘搭公共交通,而储值使用时限更大幅放宽至最长7个月。有民调指,经政策调整后逾八成市民将透过八达通领取消费券。

舶来商业模式往往不适合香港,主要由于香港本已太过方便,故无须美食车解决“美食沙漠”问题,而各种共享经济亦只会令香港资源紧绌问题恶化;至于电子消费,也因为八达通太成功而一直难以发展,包括今次消费券的派发亦受累“惯性”或“惰性”而功效大减。

一切只怪香港过程发展太好,因此无大诱因借力创科进一步升级。舶来商业模式要在香港取得成功,则必须对惯性生活模式提供足够大的改善、带来足够大的改革,以及切合香港既定实际情况及法例要求方成。

 

 

作者: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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