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改革进入深水区?

2021-02-08 15:37评论关闭Views: 200

 

yunan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月1日闭幕,会议选出未来五年越共新一届领导班底。一如此前外界预期,今年76岁的阮富仲打破党章规定,三度连任越共总书记。

越南为一党制国家,越南共产党是越南唯一的执政党,是“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力量”。国会为越南最高权力机关,总书记、总理、国家主席及国会主席共同领导党务,被称为“四驾马车”。

根据越南法律规定,年满65岁者不得角逐连任四大职位,除阮富仲继2016年打破年纪限制连任总书记后再次打破限制连任外,今年67岁的现任总理阮春福也算是“人事特殊个案”。

在过去的一年,越南一直被认为是全亚洲防疫成效卓越的国家之一,根据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疫情统计,越南截至1月28日为止累计1600多案例、35人死亡。

更难得的是,越南还是2020年经济表现最好的国家之一。世界银行指出,越南经济成长快速,在2020年以前年均成长率达到6%-7%。在2020年底,越南经济成长率仍有2.8%,胜过多数亚洲国家。

阮富仲在十三大致词时表示,越南未来的整体目标是,到2025年要成为工业化现代化国家,到2030年成为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到2045年成为高收入的发达国家。

关于发达国家,世界贸易组织没有明确的定义,但世界银行划定了一个门槛,即人均GDP为12055美元。越南2020年GDP总量是3406亿美元,人均GDP为2800美元。

看起来“越南梦”的实现还是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

这两年在中国的自媒体上,有关越南激进改革的消息隔不多久就会传开,包括党内和国会差额普选、官员财产公示、公务员打破终身制和建立西方式的工会组织等等,并称正因为越南政治改革的步伐迈得快,从中国撤离的外资企业才会纷纷转移越南,使得越南经济快速增长,前途不可限量等等,甚至有人惊呼,越南的改革直追日本的明治维新。

越南近些年的经济发展确实可圈可点,越南改革在某些方面也确实走在了前头,但其实并没有传闻中的那么激进。

 

1、党内和国会实行差额普选?

越南独立后,其国会一直以选民普选的形式产生,并非现在才实施普选,但在过去75年里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946年越南第一届国会就是经过自由选举产生的。越南独立同盟(越盟)(即越共前身)受到人民广泛支持,获得压倒性的胜利。胡志明从团结抗法的大局出发,主动为越南国民党等预留了100个席位。但随着1947年越盟政府与法国达成《越法初步协定》以及1949年新中国成立,越南国民党等难以在北方立足,纷纷逃亡越南南方。从此,越南国会只剩下了越盟及其盟友政党越南社会党和越南民主党。

从1954年至1988年,越南国会一直存在共产党、社会党和民主党等三个政党,国会选举也依然是普选制。

1988年,人数不多的越南社会党和越南民主党先后宣布自行解散,至今,越南国内只有一个合法政党,即越南共产党。

2006年之前,越南国会基本以等额普选的形式产生。2001年农德孟担任越共总书记后继续推动越南革新进程,国会选举由等额普选改为差额普选,同时还推出了自荐候选人制度。

2006年,包括自荐候选人在内,共有875名合格的国会代表候选人参选第12届国会代表,原计划选出500名国会代表,实际选出496名,差额率达43.5%,大致上是五选三的比例。其后第13届国会也有12名自荐候选人,其中有三名当选为代表,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

不过,总体而言,在越南的选举制度下,越共中央实际上掌握着候选人的提名权,而选民则最终行使选择权,淘汰其中多达40%以上的不能使群众满意的候选人。

这种差额选举制度事实上决定了在选举中胜出的国会代表既是党信任的人,也是选民可以接受的人,从而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党意”和“民心”之间的矛盾。

关于越共党内的直接选举问题,自2011年越共十一大之前就开始在一些县级以下单位进行了试点,目前不少县级以下单位已经铺开,包括中部的河静省和与广西接壤的广宁省已经完成全部县委书记直选,但省部级的直选一直难以推动。

2019年,越共政治局颁布了第35号指示,要求条件成熟的地方开展党委书记直选工作,如果条件不成熟也不必强求。据此,在2020年以来正在进行中的各省级以下地方党代表大会的选举中,有一些省份向中央提出直选省委书记,其中,曾经由越共中央组织部部长范明正担任省委书记的广宁省的报告已得到中央批准,其他包括中部城市岘港和广南省则未被批准。

可见,越南对于党内直接选举持开放态度,但对于省委书记实行直选一事,越共中央还保持较为谨慎的态度。而且,“四驾马车”都是经过国会选举产生的,所谓国家领导由全民差额选举产生根本就是不存在的事情。

 

2、官员财产公示?

越南官员的腐败问题,不但是国内政治的顽疾,也对外商在越南的投资造成困扰。据国际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公布的2019年全球清廉指数,越南在186个国家中排名第96。

阮富仲执政期间以反贪腐闻名,越共十二大以来,有8.7万名党员干部被处理,其中中管干部110名,还有3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可以说,近几年来越共整治贪腐的决心和力度都是相当大的,也做了很多的努力,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所谓“官员财产公开”,其准确的表述应是越南实行“干部公职财务收入申报制度”。

2010年越南就建立了干部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但基本没有实行。根据反腐败形势要求,2012年11月通过的《反腐败法》(修正案)增加了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的内容。据此,越南的领导干部需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将个人财产申报清单在本人所在机关、组织或单位进行公布,而国会代表及地方各级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的个人财产申报清单也需在选民代表会议上公布。该法从2013年1月开始实施。

2018年,越南国会再次修订了《反腐败法》(修订案),并从2019年7月开始实施。新版《反腐败法》(修订案)对原有的条款进行了补充修改,要求更为严格,内容更为具体。

但至于财产公示的执行情况,其实并不理想。据越南专家介绍,越南的做法与中国没有区别。也就是说,所谓财产公示,并不向社会公开,而只是内部申报个人财产收入情况并留档,这就很难让媒体和舆论起到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作用。

 

3、公务员打破终身制?

外界也对越南政府改革公务员终身制抱着浓厚的兴趣,认为这可能也是抑制腐败的措施。

越南公务人员分为“公职”和“员职”两部分。前者包括党政军等系统的人员,相当于中国的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后者包括各类公办学校的教师、公立医院的医生和各类承担某种社会公共职能的人员,相当于中国的事业编制人员。

越南国会规定,从2020年7月1日起,对“员职”人员实行聘期管理,每一个聘期都有明确的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则要依据即将结束聘期时的考核结果,并把公立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从干部公务员中剔除,而将他们归为“员职”。实际上,这是越南裁减公务员数量的措施之一。

而“公职”人员依然延续以往的任职规定。干部公职按任期制执行,但没有任期限制,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或满一个任期将按规定晋升、转岗或者保留原职,不能任意终止,除非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公职禁止条款,或是连续两年考核未达标者。

关于考核问题,《干部公职法》规定:根据考核结果,对公职的评价有四种:一是出色完成任务,二是完成任务良好,三是完成任务,四是未完成任务。如果连续两年考核评价为“未完成任务”,职能机关将令其停职,对于连续两年未能完成任务的领导干部,职能机关将安排其到别的领导岗位或者不再任命连任;对于三年考核中有两年未能完成任务的领导干部,将安排其到要求更低的岗位工作。

由此可见,越南并不存在“越南取消公务员终身制”一说,而只是对公务员编制和事业编制进行了改革,目的是减少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数量,从而实现所谓“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改革目标。

 

4、已建立西方式的独立工会组织?

越南共产党早在革命初期就确立了对工会的领导权,越南独立后,工会成为越共领导下的国家政治系统的一部分。南北统一之后,越共对于工会、妇联、农会等人民群众组织的领导得以加强。农德孟时期曾推行过建设“公民社会”,主张区分政府管理范围、社会自我管理空间和个人私域。但即便如此,越共也没有放弃对工会、新闻工作者协会等所谓公民社会组织的领导权。阮富仲上台后,越南在政治领域除了加强反腐的力度,还进一步加强了网络管理,增强了对和平演变和自我演变的防范,更加强调越共的领导。

不过,越南是一个极为务实的国家,在很多方面都会在坚持自身原则的前提下做出灵活变通。关于越南成立独立工会的消息,源于越南已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协议》(CPTPP)。

按照CPTPP的要求,各国必须有独立的不受官方控制的工会。越南认为加入CPTPP的收益远远超出挑战,因此做了一定的妥协,允许工人在基层成立独立的工会组织,但基层工会还是要接受上级工会的领导。

由于该协议给了越南一定的过渡期,因此目前越南的企业依然执行原有的工会制度,即工会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可以预见,关于成立独立工会的问题将是越共和西方在今后博弈的一个方面。

综上种种,可以看出来,越南在近年的发展中探索出了属于自己的越南模式,其高速发展绝非偶然,但越南全面走向西化只是一些网友的自嗨,越南领导层也比较清醒,并不会向此前乌克兰一样急于走完全的自由民主道路,但改革和前进的步伐应该也不会停下来。

 

 

(编辑:马小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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