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而治: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

2020-11-06 11:26评论关闭Views: 233

shengren

在老子看来,运用世俗智慧来对待百姓和治理国家,永远不会有大治的一日。唯一的出路在于“无为而治”。使社会达到大治得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人类社会与自然万物的关系,一是统治者与民众的关系。这两大关系的处理,依老子所见,都应该是“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其意有二:

其一,对待自然万物,人应该任万物自然生长而不加人为的区别拣择;顺其自然地养育万物而不加以人为的干预;生养万物而不自私占有,任意作践蹂躏;维护万物的自然生长而不自恃有恩于万物,以求额外的回报;引领万物的生长变化而不以主观意志任意主宰自然万物。这就叫无为而治。

其二,对待民众百姓,统治者应该任人民自然而然地繁衍生息,而不以自己的利益和所谓的事功去干扰人民的生活,加重人民的负担;维护人民自然而然的生存方式,而不自恃有恩于民,索取额外的回报;引领人民生活自然地发展和变化,而不以主观意志强加于民,使自己成为凌驾于民的主宰。这就叫做无为而治。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所谓玄德,即合乎天道的德性。天道自然无为,任天地万物自然而然的生成变化,任草木鸟兽自然而然地生生灭灭,因而成就了万物生意盎然、蓬蓬勃勃的兴旺景象。若顺应天道,无为而治,必能使天下达到大治。

依笔者之见,这是令人景仰的上善大智。

老子说:“是以圣人之言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老子认为自尧舜以来,天道废弃,天下大乱。这种天下大乱的情况如何改变,采取什么办法才能达到天下大治?老子自己很有信心。办法就是圣明君主的无为之治。也就是:我无为,好静,无事,无欲。老子这四个概念并非内涵独立、外延清晰的四个不同概念,毋宁说是相涵相融的有机合成概念。以“无为”为核心,总领其他:无欲指无一己之私欲,更无超过自然需要之穷奢极欲;无事指不做人为造作之事,更不好大喜功,去做树碑立传的蠢事;好静主要是指处心安宁静寂,不好勇斗狠,不去扩疆拓土,发动战争。这三者可以说都包括在无为这一核心概念中了。所谓无为,如前所述,就是依循天道,顺其自然,对世界万物一视同仁,以众生百姓之心为心,任万物自然而然蓬蓬生息,任人民自然而然休养繁衍。圣明君主如果能够这样,老子认为百姓自然而然会依循天道,淳厚质朴,清纯善良,自给自足地生活。

此外,“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也是无为而治的重要手段。

从逻辑上说老子此话是合乎道理的。也就是说,如果不崇尚贤能之才,而是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人们的确不会去争奇斗巧以图功利。如果不以金银珠宝为贵,而是对一切物质都一视同仁,人们的确不会为图财谋利而偷盗金银珠宝。如果不彰显引起人的贪欲和虚荣的东西,而是对一切事物都一视同仁,人们自然素朴的心性的确不会失去安宁。

有人说老子此话是逆历史潮流而动,是反动的。此话不无道理。众所周知,历史是由利益驱动的。无利不趋,就个人来说是如此,就民族和国家来说也是如此。自古以来,历史就是争权夺利的历史,争权夺利是历史发展的动力。老子提倡不争,是釜底抽薪,使历史失去动力,不是反动是什么呢?

然而利益不可一概而论,有大利与小利之分,有公利与私利之别。老子并非一味反对求利,他所反对的只是求小利、求私利,他所倡导的是最大的公利诉求。

所谓大利,是指维护自然生态、满足人们自然需求的利益。老子反对一切超越自然需求的利益诉求,并不反对满足人的自然需求。穷奢极欲、豪华奢侈皆属人为性的贪欲和虚荣,是造成人与人差距的东西,是损害自然生态、损害人类大同的小利,是造成争斗对立的根本原因之一。

所谓公利,指满足普天下所有人的共同需求的利益,而非满足某个人、某个家庭、某个民族、某个国家之需求的利益。相对于公利而言,其他的利益诉求都是私利之诉求。而真正符合全体人类长远利益的诉求必然是维护自然生态,合乎自然天道的利益诉求。私利之追求也是造成人与人差距的东西,是损害自然生态、损害人类大同的小利,是造成争斗对立的根本原因之一。

如前所述,历史是争权夺利的历史,争权夺利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然而,争权夺利的历史必有终结的一天。当代有识之士已经提出历史终结论。然而,他们提出的历史终结论还仅局限于阶级之间暴力斗争历史的终结。而老子所期待和倡导的是任何形式的争权夺利之历史的终结。

老子说过:“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这段语录素来被认为是老子提倡愚民政策的口实。其实不然。

虚心、弱志、实腹、强骨、无知、无欲,在老子哲学思想中,首先就是圣人自己追求的至高境界。虚心是指去除私心杂念,弱志是指去除出人头地的志向,无知是指对世间万事万物一视同仁不作善恶美丑之类分别和拣择,无欲是指不滋生自然需求之外的人为欲求和奢侈欲望,实腹强骨不仅指温饱强健,更是指身心和谐灵肉浑然,而不是在利益纷争患得患失中废寝忘食,灵肉分裂,丧失生理和心理健康。这是圣人自己追求的至高境界,当然也是圣人对民众倡导的人生境界。所以谈不上是什么愚民政策。

其次,圣人作为社会统治者根本不同于有史以来所有的统治者。圣人不是凌驾于人民之上,与人民利益相对立的统治者,老子说过:“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意思是说,圣人自然无为,不以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于百姓,牺牲百姓利益以谋取自己的利益;而是以百姓的心愿为心愿,以百姓的利益为利益。所以更谈不上什么愚民政策。

以为圣人也是官本主义者,是某些论者将《道德经》第三章视为愚民政策的根本原因所在。而实际上老子是自然民本主义者,圣人体现的当然是老子的精神。

按照顺其自然的原则为人做事,治国治民,对待世界万物,当然就会使自然、社会和人民生活达到最为和谐的境界。这就叫:“为无为,则无不治。”

正如老子所言:“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侯王是人世间的统治者,老子认为最圣明的统治者应该无为而治。也就是说像天道一样自然无为,放弃自己的主观意志,放弃自己的偏私偏爱,放弃自己的功利目的,放弃自己的个人意愿,任百姓自然而然地按照自己的心愿劳动生活休养生息。

老子说:“圣人无心无为,以百姓的心愿为心愿。”即君王以自己的无为,成就了百姓的无不为。这就是“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的真意所在。

老子并非无政府主义者,他说过:“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意思是:百姓自然生存变化,也有可能产生超越自然需求的人为欲望(人欲)。若是不加干预,则必然演变为日益严重的穷奢极欲和强取豪夺。此时作为人间统治者的君王就应该“镇之以无名之朴”,也就是以天之道加以干预,而不是自己的主观意志加以主宰。如老子所言:“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馀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如此一来,逐渐膨胀的人欲便自然平息,回归到天道自然的轨道上来。这就叫做“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无为而治。

 

 
文: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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