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终止的可能性及其影响

2020-06-01 16:12评论关闭Views: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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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传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10年大限”将届,不少人担心如突然喊卡,将对台湾经济产生重大冲击。日前在蓝绿“立委”关切下,台“经济部”次长王美花指出,目前大陆并未提出终止通知,条文也无10年到期的规定,“经济部”将会尽快拿出ECFA说帖,厘清事实。

ECFA于2010年6月29日签署,同年9月12日生效。依据世界贸易组织(WTO)谅解备忘录第24条规定,合理期限只有10年,亦即框架协议10年,应谈判完成完整的自由贸易之实质内容,否则其他会员可以提出异议。首先,必须先厘清,ECFA并没有所谓“10年大限”的问题。ECFA的终止,先要看ECFA的条文内容,然后再参考WTO的规定。其实,ECFA序文中的“本着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意指“在考虑(两岸)双方经济条件”的前提下,尽量依照WTO的原则,但并非全然按照WTO的规范。

由于两岸不是国际关系,ECFA算是两岸特殊协议,因此ECFA的存废实乃取决于ECFA本身的规定。有些专家学者主张的WTO“10年大限”规定,听听即可,不必相信。因为所谓10年是对签署自由贸易协议的国家之谈判期程的期待,并非一成不变的硬性规定。可见无论是ECFA条文本身,抑或WTO,均不存在“10年大限”的规定。

尽管ECFA并无10年终止条款,但其第16条规定:一方终止本协议,应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在终止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开始协商,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本协议自通知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180天终止。一旦大陆真的以书面通知台湾,并启动协商,势必在海协海基两会的框架下进 行;惟因蔡当局不承认“九二共识”,两会协商渠道已停摆多时,则如何启动ECFA的终止协商,对大陆而言将是难题。大陆若真要终止ECFA,除非不惜单方面毁约,但台湾实在不值得、也不需要大陆如此做。更何况,迄今为止,大陆并未发出终止通知,尤其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曾两度声明,大陆会确实履行承诺,保障ECFA能够顺利生效实施,两岸同胞也不会希望看到ECFA平白消失。

然而,蔡当局似乎并不领情,仍然持续炒作,背后的政治盘算令人玩味。例如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国安局长”邱国正均表示,大陆可能藉由终止ECFA来窒息台湾经济,并转移疫情焦点;“经济部长”沈荣津则说,ECFA只影响台湾出口5%,影响不大。其实,早在2009年两岸展开ECFA协商时,民进党即极尽抹黑之能事,全力推动全民反ECFA。民进党当局根本不在乎ECFA的存在与否,若有企业因此受损,在其看来只是一小部分人,对其选票起不了作用。由于蔡当局仅视ECFA为政治工具,因此所谓“大陆可能终止ECFA”只是其抛出的一项假议题,用以对民众制造恐慌、“仇中”情绪,兼且企求对大陆产生撩拨效应。

事实上,ECFA的“早收清单”,意指初期免关税项目,大陆给予台湾539项工农产品,台湾给予大陆的只有工业产品而无农产品。自2011年早收清单开始降税以来,台商出口大陆的免税项目,每年平均可节省大约新台币250亿元的税额,对台商而言相当有益。尤其在早收清单中,大陆单方面给台湾18项重要农产品免税,造成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的快速成长,去年这方面顺差就将近1亿美元。再者,台湾对大陆的进出口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零组件与半成品,因此若两岸零组件交易要被课税,也会增加台商在两岸的生产成本,不利台商的全球竞争力。

总之,ECFA早收列表的产品,并不止于仅占台湾出口大约5%,尚且深具策略性意义。在两岸签署ECFA后,新西兰和新加坡才与台湾顺利签署经济合作协议。因此一旦ECFA真的终止,更体现两岸关系恶化,台湾企盼洽签双边的经济合作协议或参与区域经济整合协议如CPTPP或RCEP,将注定是不可能的事。换言之,ECFA应不至于终止,但若真的终止,所造成的冲击将不只影响5%的出口,早收清单中陆方开放给台湾的539项工农产品,除了石化业,多半是中小企业,影响就业人口众多。更何况,一旦ECFA真的终止,其冲击不在经济层面,而是对两岸关系之重击与恶化,甚具指标性意义。

 

 

作者:潘锡堂 系台湾淡江大学中国大陆研究所教授、海峡两岸学术文化交流协会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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