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老赖”的下半场

2020-01-08 10:21评论关闭Views: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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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11月上旬举行的中国企业改革发展论坛上,曹德旺呼吁,不要再用“老赖”这个词。“称为‘老赖’不公平,人家破产了,有的赖了,有的没有赖,赖的是少数”,他说,“企业家的事业是风险事业,要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奋斗,要从人格上尊重他们。”

曹老板的这番话背后,是众多企业家戴上了“老赖”的帽子。

11月9日,王思聪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国民老公”沦落为“国民老赖”,成为当日网络上的头号话题。

按嘉定区法院公布的信息,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约360万人民币),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这包括“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等。

在创业的上半场,贾跃亭的乐视、罗永浩的“锤子”、戴威的小黄车,都曾经在行业乃至整个新经济舞台上呼风唤雨,引领潮流,成为大众艳羡的“人生赢家”。

含着金汤匙出身的王思聪也一样。2009年,王健林拿出5个亿让王思聪当做“失败20次”的练手资金。2015年,胡润富豪榜发布,王思聪以40亿身价第一次进入榜单。

然而进入2019年,王思聪遭遇滑铁卢,旗下公司熊猫直播、香蕉计划、普思资本先后关停或者股权被冻结。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多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但实际上,虽然王思聪被“限制高消费”,但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即“老赖”。后者的条件更高。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才是法律界定上的“老赖”。简单说,被执行人是暂时“有债没还”;而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明明有钱,“赖著不还”,甚至还隐瞒财产,法院就会认为其失信,就是“老赖”。

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建立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明确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名单库,实施信用惩戒的相关程序和措施。并于2017年3月对《规定》进行了修订。

根据《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包括:(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5)违反限制消费令;(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失信名单规定》相比“限制消费令”更具杀伤力。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就会将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征信机构、行业协会等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覆蓋存款、车辆、证券、不动产、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会同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推进失信惩戒机制建设,采取11类150项惩戒措施。

国家发改委信息显示,自2013年10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制度起,截至2019年6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43万人次,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2682万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596万人次,437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履行法律义务。

虽然“限制消费令”没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严重,但也绝不是简单的一纸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高法今年3月披露的资料显示,近3年来,全国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1.3万人,拘留失信被执行人50.6万人次,限制出境3.4万人次,同比分别上升416.3%、135.4%和54.6%。

虽然王思聪目前还不是老赖,但贾跃亭、罗永浩则已经多次被列为“老赖”。

11月3日,据江苏丹阳市法院限制消费令,锤子科技及其创始人罗永浩被限制消费。而过去两年多时间,罗永浩已经被广东的法院发出了4份限制消费令。其中有3次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了“老赖”。

11月3日晚间,罗永浩在微博上以《一个“老赖”CEO的自白》为题发表长文进行回应。罗永浩称,自2018年下半年出现经营危机以来,锤子科技最多时欠了约6亿债务。为了挽救公司,他签下了个人无限责任担保的1个多亿。在过去10个月里,已经还掉了3个多亿的公司债务,其个人也以各种方式筹款帮公司还了其中的数千万。

罗永浩表示,虽然过去的10个月一直在跟时间赛跑,而且跑的其实挺好,但还是上了法院的限制消费令名单,即所谓的“老赖”名单。对于这些债务,按照现代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他原本可以申请破产清算,事实上多数连环创业者都是这么做的,但他不想如此,原因是不想让债权方、投资者彻底失去希望。

罗永浩向锤子的债权方、投资人表示歉意,表示将继续努力,在未来的一段时期把债务全部还完。“即便公司因不可抗力被彻底关掉,我个人也会以‘卖艺’之类的方式把债务全部还完。马克•吐温和史玉柱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

马克•吐温在年近六旬时负债将近10万美元,于是带着妻子女儿一起全球巡回演讲赚钱,历时3年多还清了债务。史玉柱1997年因投资建设深圳巨人大厦失败而负债2.5亿,“巨人”轰然倒下,但史玉柱发誓还债,最终东山再起。

曹德旺多次呼吁政府要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比如,政府应提供破产企业救济,如果不允许破产,后面的后果不可想象,会导致社会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一旦创业投资或失败后,个人的信用也可以慢慢去修复,个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以后,所有的债权人都来申报债权,可以按照他们各自的债权比例打折公平受偿。

迟迟没有回国的贾跃亭,目前已经提交了个人破产重组申请,但首轮即遇挫。未来能否说服债权人,在美国顺利完成个人破产重组,这决定着他的“造车梦”能否实现。

徘徊在破产边缘的贾跃亭还没有放弃梦想。他在11月11日致债权人的公开信中,依然坚信FF前景光明:“随着FF全球合伙人机制的推出,以及近期一系列来自汽车、互联网、人工智能和消费电子行业的全球高端人才的加盟,FF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上行发展阶段。”

贾跃亭说,现在汽车行业被一片唱衰的舆论所包围,尤其是新造车企业一片哀嚎,但特斯拉在全球范围内已经形成摧枯拉朽之势,证明了互联网智能电动车行业巨大的潜力,也验证了我们五年前率先作出的电动化、智能化、互联网和共享化的行业判断无比正确,现在恰恰是投资下一代汽车产业最好的机会。

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创业风口潮涨潮落,民营经济在寒冬中举步维艰。进入下半场的罗永浩、贾跃亭,未来是彻底退场还是绝地逆袭?个人破产制度能否尽快启动,在完善经济环境和法治环境方面为创业发展提供新通道?各界拭目以待。

 

 

 

【本刊特约撰稿人马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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