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院获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

2017-08-28 16:13评论关闭Views: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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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由19个国家成员组成的联合国非政府组织委员会推荐,联合国经社理事会(ECOSOC)2017年7月于纽约进行最后审议,8月正式批淮授予中国文化院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这是联合国首个批淮的弘扬中华文化“特别咨商地位”非政府组织,是对中华文化的高度重视,是对中国华信创建的中国文化院工作的肯定。这标志着双方建立起了正式的协作关系,为中国文化院进一步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讲好中国故事提供了新舞台。

 

中国文化院自成立以来,在叶简明主席支持、各位董事领导下,以“弘扬华夏文化 和谐世界文明”为宗旨,贯彻许嘉璐院长提出的“一体两翼”工作方针,(“一体”即儒释道的伦理和哲学,研究并宣传中华民族的世界观、价值观、伦理观和审美观:“两翼”即中医文化和茶文化);为国家文化发展战略服务,为中国文化走出去服务,为普通百姓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服务。中国文化院致力于中华传统文化的研究与传播,以成为“中华文化发展智库”为目标,广泛团结海内外文化组织,努力打造一个高层次、高品位的文化传播和交流平台,几年来,在主题活动、刊物出版、学术研究、青少年中华文化推广等领域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影响力不断扩大。因此,积极向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申请“特别咨商”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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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宪章》第71条赋予了非政府组织权力,使其通过“咨商地位”在联合国经济及社会领域的事务中发挥作用。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是一个社会组织得到国际承认的重要标志。被认证的非政府组织,可以参与经社理事会的一系列活动,包括:参加官方会议,在参与议程前作书面陈述,口头陈述,会见政府官方代表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可组织并参加议程中间的平行会议,参加辩论,互动对话,小组讨论以及非正式会议等。据悉,截至本届理事会会议前,中国目前有几十个非政府组织被授予“咨商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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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纽约的联合国总部大厦

联合国非政府组织委员会于1946年成立,是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下设的一个常务委员会。委员会直接向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报告,其年度常会(通常在一月底举行)和续会(五月份举行)分别有一份报告,内容涉及就要求理事会做出行动的事项所作的决议或决定草案。委员会共有19名成员,在公平地域代表性的基础上选举产生,地区分布:5名非洲国家成员,4名亚洲国家成员,2名东欧国家成员,4名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成员,4名西欧及其他地区国家成员。委员会成员任期为4年。目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在1996/31号决议中予以规定。委员会会议进程受理事会议事规则指导。

 

文: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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