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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北京奥然特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187; 反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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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北京奥然特传媒广告有限公司</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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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看破“港独”演变，要对症下药？</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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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3 Jun 2016 05:45:50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香港观察]]></category>
		<category><![CDATA[反恐]]></category>
		<category><![CDATA[港独]]></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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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香港的抗争文化，逐渐踏上了愈演愈烈的可怕道路，违法化、暴力化的程度均与日俱长，在此基础上，“港独”思潮又岂不猖獗起来不必讳言，香港正在掀起一轮“港独”浪潮。 一直以来，“港独”都是一个禁忌词。理由无他，因为《基本法》第1条就明确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www.oribiz.cn/wp-content/uploads/2013/09/gangduneiwen.jpg"><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medium wp-image-460" alt="香港" src="http://www.oribiz.cn/wp-content/uploads/2013/09/gangduneiwen-300x203.jpg" width="300" height="203" /></a></p>
<p>    香港的抗争文化，逐渐踏上了愈演愈烈的可怕道路，违法化、暴力化的程度均与日俱长，在此基础上，“港独”思潮又岂不猖獗起来不必讳言，香港正在掀起一轮“港独”浪潮。</p>
<p>    一直以来，“港独”都是一个禁忌词。理由无他，因为《基本法》第1条就明确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12条亦指，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第23条更加明确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等行为。另外，在香港本地法律之中，亦有关于煽动、叛国等刑事罪行的条文。因此，社会上从来鲜见有人大谈“港独”。</p>
<ul>
<li><strong>“港独”思潮为何犯滥成灾？</strong></li>
</ul>
<p>    可是，自从“占中”打开了潘朵拉盒子，香港从此变了样。非但法治精神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大破坏，仿彿任何政治抗争都可超然法律，进而“和理非” （和平、理性、非暴力）精神变得更加荡然无存，以致于被批是思想守旧的“左胶”谬论。于是，抗争人士为求实现本身政治目的，纷纷采取“没有最激、只有更激”的激进手段，绝对是可以预期的。香港的抗争文化，逐渐踏上了愈演愈烈的可怕道路，违法化、暴力化的程度均与日俱长，如大年初一晚就爆发了旺角暴乱，在此基础上，“港独”思潮又岂不猖獗起来？</p>
<p>   事实上，香港大学学生会的官方刊物《学苑》，过去也不敢太过明目张胆地高谈“港独”。正如去年施政报告对此提出警惕之时，所引用的刊物封面专题便为《香港民族 命运自决》（2014年）；然而，时至今日，《学苑》却以《香港青年时代的宣言》（2016年）为题，刊登了一篇公然提出《香港成为受联合国认可的独立主权国家》诉求的文章。可以看到，《学苑》经营播放的“港独”种子，已经图穷匕现。</p>
<ul>
<li><strong>看破“港独” 的表述演变</strong></li>
</ul>
<p>    自从《学苑》赤裸裸提出“港独”诉求，继“占中”之后打开新一个潘朵拉盒子，社会上其他“港独”分子便马上一呼百应，纷纷提出各自的“港独”表述。最明显的，有人竟然宣布成立以“港独”为目标的政党。此外，其他泛民政党或政团，亦在政纲上或纲领上附和“港独”，不少虽然避开直接使用“港独”字眼，但其实都脱离不了殊途同归、或主动或被动地寻求“港独”的本质。其最多出现的，是“自主”和“自决”两词。</p>
<p>   何谓“自主”？相信就是当家作主。事实上，香港告别殖民回归祖国，由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并且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本来就是一种自主了。然而，现时支持“港独”者所谓的“自主”目标，则是指香港人自己作主，即是香港脱离中国，自己行使主权。那么，“自主”跟“港独”又有何异？两者同样剑指主权上的独立，同样违反了《基本法》和一国两制。</p>
<p>   何谓“自决”？如果自主涉及主权，则自决涉及治权。事实上，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政策已赋予了香港很大程度的治权。按照《基本法》，香港特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并可实行与内地截然不同的资本主义制度，还有自己的法定货币、自己的法定语言等等。对比世界其他城市或区域，包括美国联邦下的各个州、英国的苏格兰、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加拿大的魁北克等，香港特区在一国两制下的治权之大，绝对是有过之无不及，这无疑充分体现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精神。</p>
<p>   不过，现时所谓的“自决”，乃指香港完完全全地自治，寻求完完全全的治权，即是全盘否定中央政府在港的一切宪制权力。从所谓的“内部自决”，即由香港人自行决定50年不变后的政治地位，以及争取自行修改《基本法》相关所谓的“不合理”条文，到所谓“全民制宪”，其包括透过进行本地公投，重新制定香港的宪法或者修改《基本法》等。凡此种种，不单企图架空全国人大委员会对《基本法》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将中央在香港的治权一笔抹去，亦变相打开了任何可能违反一国两制及《基本法》情况的大门。</p>
<ul>
<li><strong>应对“港独”如何对症下药？</strong></li>
</ul>
<p>   要应对“港独”思潮继续蔓延恶化，参照过往的成功经验，需重新将法治精神彰显出来，尤其是回到“前占中”法治尚未破坏的时期，相信是箇中最佳办法。至於有意见认为，中央政府应该适当在“主权”和“治权”上作出一定程度的退让，以回应目前相关声音，则恐是严重地错判形势，兼且没有真正对症下药。</p>
<p>   <strong>首先，主权绝对不能退让，香港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部分，这是一条不可动摇的铁律。</strong>任何企图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注定不得要领，包括香港在内所有地方都不可能实现。其次，在治权方面，实也没有什么退让空间。例如在民主发展之上，《基本法》已订出了香港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都以普选为目标，只不过反对派人士一再宁愿原地踏步，包括不赞成2017年实现特首普选，连带2020年实现立法会普选。然而，中央拥有政改方案的最后批淮权、以及对行政长官的最后任命权，也是在主权层面考虑上无可厚非的安排。</p>
<p>   <strong>如前所述，香港绝大多数市民均不支持“港独”，主流民意基本亦无反对一国两制的声音。</strong>由始至终，寻求“港独”的只是社会上一小撮分子。所以，不论是基于宏观大局考虑，抑或是民主原则，均不可能因为极少数人的想法，而归咎于绝大多数人的意愿。既然如此，要应对“港独”思潮，就应集中针对“港独”分子，而非其他。</p>
<p>   然而，要从法治入手应对“港独”，也存在一些值得留意的风险——最重要的考虑是，究竟依据现行法例能否成功入罪？倘能成功入罪，固然是最佳结果。不过，始终《基本法》23条尚未立法，单靠现行法律诚然存在难度，故此执法单位和司法部门过去一段时间均未采取行动。然而，当前的“港独”已经超出言论自由的层面，不再是纯粹的所谓学术讨论，而是一种赤裸裸的主张，甚至有人公然组党争取。可是，这是否足够构成法律上的煽动、叛国之类，似乎还没有十足把握可言，谈不上稳操胜券。因为，一旦诉讼败诉，肯定会大大助长“港独”势力的气焰，他们势必更加有恃无恐、愈“独”愈激，并為香港带来更加严重的冲击。所以，执法应对“港独”必须小心行事，否则恐怕适得其反。</p>
<p>文·明生</p>
<p>注：本刊独家稿件的所有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本刊专有，如需转载，请载明出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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